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开展2020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活动的通知

作者:微语农药时间:2020-07-08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经研究,我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比对内容
(一)试验样品和标样
此次能力比对活动的试验样品为异丙甲草胺乳油和吡唑醚菌酯乳油,样品和标样由我所统一提供。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是否完好进行确认,如发现包装破损或有泄漏污染等无法测试的情况,请及时与我所联系。
(二)检测项目
各参加单位按照GB/T 35666-2017《异丙甲草胺乳油》中“4.4 异丙甲草胺质量分数的测定”和HG/T 5444-2018《吡唑醚菌酯乳油》中“4.5 吡唑醚菌酯质量分数的测定”进行,对试验样品按照标准规定的气相色谱法和液相色谱法测定有效成分质量分数,平行测定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参加单位
具有农药质量检测能力的科研、生产、试验、检验检测等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单位须填写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见附件1),并向我所支付能力比对费用1850元,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质量比对和纳税人识别号,于7月18日前将报名表和银行汇款底单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我所质量审评处。
收款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银行账号:11-0401010400035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二)试验样品将于7月31前发放。各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开展试验,按要求撰写试验报告(见附件2),于8月31日前将试验报告(含电子版)提交至我所质量审评处。
(三)各参加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自律,独立开展试验。
四、其他事项
(一)已通过或拟申请我部农药登记产品化学试验单位资质认定的相关单位,应参加本次能力比对活动,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试验。
(二)我所对能力比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适时公布。
(三)我所对参加能力比对活动的单位进行统一编号,总结报告中比对结果均以编号标识,不显示单位名称。
(四)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可在中国农药信息网站(www.chinapesticide.org.cn)政务通知专栏查询和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宜飞、吴进龙
联系电话:010-59194072、59194073
传    真:010-5919406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0125)
电子邮箱:icamazhiliang@126.com


附件:1.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

2.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试验报告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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